领导敬酒,员工不喝被打耳光!这些职场霸凌行为,违法!
综合澎湃新闻、工人日报
新员工不喝领导敬酒
竟遭扇耳光辱骂
近日,杨某自述不喝领导敬的酒被辱骂打耳光的微信群截图,引发网络热议。截图显示,某银行北京分行中关村支行“2020年校园招聘新员工”的微信群,他与同事在北京盘古七星酒店聚餐时,因没喝“A角”敬的酒,被某领导殴打辱骂。
职场网站领英显示,杨某为厦门国际银行北京分行新入职员工,今年8月入职,职位为客户经理。
当事银行回应:
相关责任人被停职、处罚
厦门国际银行北京分行对日前流传出的“新员工未喝领导敬酒被打耳光”事件作了回应。
厦门国际银行北京分行
近日共有16张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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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死神辣条、被迫转发朋友圈.....
职场霸凌现象屡见不鲜
上述事件只是揭开了职场霸凌行为的冰山一角。近年来,类似这样的职场霸凌事件数见不鲜。
员工业绩不佳被逼吃死神辣条——
据封面新闻7月报道,因业绩不佳,成都某公司业务部7名员工接受了吃辣条的惩罚。结果,两名女员工吃进了医院。据悉,这种辣条为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以及无生产厂家的“三无产品”。
杭州一员工被领导要求朋友圈发广告,不发扣奖金——
杭州一银行员工王女士所在单位硬性要求员工每日必须转发银行信息到朋友圈,作为“云日报”。每天的“云日报”必须要转发到朋友圈,并纳入绩效考核。王女士介绍,领导还会突然搞检查,要求查看大家的手机,一旦发现朋友圈设置为分组发送的,一律视为没有发,个人当月绩效考核都要扣分。
员工不喝领导敬酒,遭扇耳光辱骂、因业绩不佳被逼吃死神辣条、被强制要求朋友圈发广告,不发扣奖金......中友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执行主任夏孙明认为,这些看似奇葩的职场潜规则或规定,其实正在违法的边缘疯狂试探。
《劳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公安机关对责任人员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罚款或者警告;构成犯罪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二)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劳动者的。
“未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和公示,仅单方面告知的职场规定,不具备法律效应。”夏孙明提醒,类似职场上的 “体罚”或称为之“变相体罚”、“恶搞”行为严重侵犯了劳动者的人格尊严、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劳动者可以提起侵权诉讼。
“职场霸凌行为或多或少伴随着暴力及言语侮辱等行为,严重损害了劳动者的人格权。”夏孙明认为,2021年1月1日即将实施的《民法典》,将“人格权”独立成编,为此类霸凌行为划清了法律红线。
《民法典》规定,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面对职场霸凌,劳动者要勇敢说“不”。
1、收集证据,证据包括:书面材料、电子邮件、微信QQ等对话记录(截图)、电话录音、现场录像、证人证言等。
2、申诉,到用人单位的工会或者当地的总工会申诉,寻求帮助。
3、进行法律咨询,向专业人士咨询获得专业的意见。如果遭遇民事侵权行为(健康权、自由权、名誉权等被侵害),可以直接到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果身体受到轻伤以上伤害,遭遇猥亵、诽谤等行为,对方可能涉嫌违法犯罪,可以直接到公安机关报案。如果存在无故降薪、辞退等行为,则需要走劳动仲裁程序解决。
4、申请劳动仲裁,面对用人单位的劝退、逼迫离职等行为,可以通过《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清楚自己的权利,同时到劳动部门申诉协商处理;准备好相关材料,到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保护好自己作为劳动者的权益。
你在工作中,
有遇到过职场霸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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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周帆
责编:张运骄
审核:钟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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